地板“色差”引发质量争议

作者:陈黎明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5-11-11

 

2003-07-28 10:23:47


沈阳市市民谷先生最近向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购买的地板有“色差”,并要求获得一定经济赔偿。
  
今年5月6日,沈阳市和平区谷先生和妻子肖女士在沈阳市筑邦郭木材地板店订了46件菠萝格(又名印茄)地板。在这个店员工为谷先生住宅铺装过程中,谷先生认为其中有几条地板颜色与其它地板出现了较大色差,要求调换或退货。地板店给谷先生送去供调换的16件地板后,谷先生还是不太满意。在地板铺装完毕后,拒绝地板店拉回为他提供调换的16件地板,并提出地板店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郭木材地板店店主陈晓东在向谷先生要求拿回地板遭拒绝后,将这事告到了谷先生所在的单位。陈晓东说,地板“色差”不属于质量问题。实木地板都是有色差的,这是由于木材的属性决定的。陈晓东还说,一般说,地板一经拆封,除非出现裂纹、崩漆等重大质量问题,一般不给调换。“色差”本不属于调换的范围,为了满足谷先生的要求,地板店专门从库存中挑出地板供谷先生调换使用。作为消费者的谷先生认为,地板有明显的色差,消费者有权要求调换,商家如果不能合适地给予调换,就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辽宁省家具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张英说,国家对地板“色差”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国家对实木地板允许的“色差”的“度”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张英说,实木地板很难避免“色差”的存在,色差一般不构成质量问题。辽宁省家具质量监督检测站焦先生也认为实木地板的“色差”一般不构成质量问题。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来有关地板“色差”的投诉比较多,消费者对这个问题的疑问很多。张英说,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在地板的安装过程中注意搭配,尽量将过渡色、相差较大的颜色的地板安装在沙发底、床底等不被人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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