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绿色家具?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北欧早在1944年就颁布了第一个绿色家具标准《木制家具和家具设置生态标志》。这个标准重点对家具原材料可能出现的对环境有害的化学成分加以限制,也对保护森林的生态资源提出初步要求。
木材:制材时灭菌处理所用的灭菌剂,会放出有害气体。因此规定,标志产品不许使用经灭菌剂处理过的木制材料。
人造板:北欧建筑纤维板和人造纤维板的环境标志标准,被北欧生态标志计划接受,对甲醛释放量做了明确规定。
塑料:塑料在家具中常以构件的形式出现,使用最多的是尼龙和ABS、PVC,塑料对环境的影响主要由它的添加剂决定,标准禁止使用以下三种化学品为基础添加剂:镉、铬、铅或汞等重金属或它们的化合物;氯化/卤化烷,溴化二苯醚等有机物;具有甲醛、乙基、丙基、丁基和辛基等烷基族的酞。
金属:钢、铝是常用来生产家具配件的金属,其表面处理有电镀或涂饰两种方法,电镀法可导致较大的环境危害,脱酯工艺可能使用有毒的氧化有机溶剂,标准规定,金属加工和表面处理不许使卤化有机溶剂;除了如螺钉、铰链、饰件等 小部件处,金属不应使用镉、铬、镍和它们的化合物进行电镀;金属涂料不应含有铅、镉、汞和它们的化合物为基础的颜料和添加剂;涂料中的有机溶剂量不能超过5%。
玻璃:标准禁止使用铅装玻璃。铅装玻璃是指玻璃嵌入铅制金属地框架而成的构件,它的生产与生产废料对环境有害。
胶粘剂与涂料:标准规定,在胶粘剂和涂料中,凡含有被北欧任何国家标准、法规归类为对环境有害的化学成分,每种都不应超过1%,而且它们的总理也不应超过2%,还规定化学品不应含有锡的有机化合物,卤化有机物或芳香族溶剂,也不应含有上述塑料材料中所列的酞、重金属及其化合物。
包装材料:不许使用含氯的塑料包装材料。
对保护森林资源的要求:本标准提出一两点原则要求:一、原材料中,要求明确标明生产中所用木材的树种、原产地和采伐森林的类型;二、在生产中,要求对来自锯刨、成型、砂光、刮光等工序的木质废料与切屑进行再利用,作为新的原材料,或与其它物质构成组合材、或作能源,目的是减少对森林资源的榨取(200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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