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家居家具生产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和《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评估周期设定,家居家具生产作为2025年度持续开展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领域之一。 
		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以下简称“领跑者”)是指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且同类可比范围内,产品或服务执行标准的核心指标达到领先水平的企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旨在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成为企业标准“领跑者”。 
		2025年,辽宁省家具协会将作为家居家具生产领域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估机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开展技术评审以及形成“领跑者”推荐名单等工作。有意向参加本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5日之前,将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上传至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辽宁省家具协会将依据《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附件)开展评估工作,形成“领跑者”推荐名单。 
		请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共同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良好氛围,助推家居家具生产领域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田水 
		联系电话:15940118436 附件: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 
		 
		辽宁省家具协会 2025年10月21日 
 https://mp.weixin.qq.com/s/H8qvVwzpaxQ04b95ySNi2w(复制链接至浏览器,即可下载《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 | 
